网友 haole 说:
我认为,歌曲是一个特殊的产物,是一种传唱性质的特殊形式。
歌曲作者有义务事先声明禁止所有人,或者某个人传唱。国家应该开办一个统一的查询平台。并要求所有的,禁止他人传唱的作者们,都进行登记声明。
这样一来,我们群众,如果要开口唱歌,可以事先到该平台查一查,输入自己想要唱的歌名搜一搜,如果没有被禁止,再开口唱。这样就既尊重了作者的志愿,也不会平白被勒索。否则的话,则很乱,搞得大家每个人唱歌都像是在游走在犯罪的边缘。这样给大家每个人赋予罪恶感,是极为不好的。
网友 haole 说:
*帖最后由 haole 于 2022-7-8 05:33 编辑
张宏光真的跟雪糕刺客有点像。躲在冰箱里不起眼的一个雪糕,竟然是天价。
谁能想到500年这么冠冕堂皇的一首歌,唱一曲竟然会消费10万块钱。如果明码标价的话,1块钱我都不会唱吧。这不就跟刺客是一样的吗?
网友 电脑 说:
动不动就来个我们群众,你跟人家挂的上钩么,人家是既得利益者,你是干啥的
直播需要各种形式的表演取悦观众来获利,你表演人家的版权作品,人家索赔不是很正常?
连权利都不让**都别创作了,不然最后总有会舔的,来个我们群众XXXX的权利都没有了
网友 kindlecon 说:
一般像这种事就以盈利与否来判断是否侵犯版权。
网友 战神赵日天 说:
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著作权人张宏光回应PDD被索赔10万
这个么,这种索赔估计没戏,因为不是那种以唱歌为**的商业目的,基***不会支持
网友 kyc 说:
“游走在犯罪边缘”,太形象了。
网友 爱发卡 说:
要十万,法官就判决给十万么?
网友 日** 说:
垃圾歌曲 他以为有人愿意听呢
网友 jame**onde 说:
油管上很多人cover别人的歌曲,好像并没有违法吧
网友 spr1ng 说:
我给你记上一个 +1,我看见有多少个人
网友 love*ianool 说:
网友 电脑 说:
动不动就来个我们群众,你跟人家挂的上钩么,人家是既得利益者,你是干啥的
直播需要各种形式的表演取悦观众来获利,你表演人家的版权作品,人家索赔不是很正常?
连权利都不让**都别创作了,不然最后总有会舔的,来个我们群众XXXX的权利都没有了
网友 dmxiaoshen 说:
你放心,以后直播间不会再有唱歌了,弹幕会举报的